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 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规定,结合夹江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属编制空岗招聘,按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2012年夹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60名。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公职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至6月28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在县卫生局报名(建设中路87号,县政府三楼);
2、报考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在县教育局报名(迎春南路108号);
3、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报名(建设中路87号,县政府四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等,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或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报名时应聘人员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夹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教育系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卫生系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其他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
2、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凡属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手续。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及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西部瓷都网(http://www.xbcd.net/)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http://ls.scpta.gov.cn/)。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于2012年7月6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回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成绩计算
(一)笔试科目
1、报考公共类事业单位[指除教育类、卫生类(除县健康教育所)以外的事业单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1科。
2、报考教育类事业单位的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1科。
3、报考卫生类(县健康教育所除外)事业单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2科。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12年7月1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