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面试后,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1:1的比例,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生。进入体检考生(含递补)须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即折合前百分制综合面试成绩达到60分。
体检时,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按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考生进入体检。
(四)考核与公示
体检后,由市或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材料,考核材料包括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
考核后,对合格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考核或公示后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市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考生进入考核或公示。
(五)资格终审与聘用审批
聘用前,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在职考生须在申报聘用前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并向审批部门提供书面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一个岗位包含多个单位的,办理手续前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下,由该岗位拟聘人员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
新聘工作人员按岗位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后续管理。
四、招聘纪律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拟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公招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聘要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对违反人事纪律、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等情况,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日程安排
(一)6月11日发布公告。
(二)6月21日—25日24时进行网络报名,从网络报名成功至6月26日24时进行网络缴费。
(三)从网络缴费成功至6月27日审核加分,随后公示加分情况。
(四)7月8日举行笔试。
(五)资格审查、面试报名和举行面试等具体事项,笔试后另行安排。
(六)体检、考核、公示、资格终审和聘用审批等具体事项,面试后另行安排。
六、联系方式
德阳市固定电话区号:0838;邮政编码:6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