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天津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全市选聘187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选聘区县原籍的)到滨海新区(汉沽、大港)、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等区县所属村任职。
特此公告。
选聘工作具体信息,可通过北方人才网(网址:www.tjrc.com.cn)和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www.tjpnet.gov.cn)进行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83605616 2339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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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3日
从2008年开始,本市共选聘了97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大学生村官们赢得了农村基层的欢迎和农民群众的赞誉
今年在全市高校中选择了7所院校进行直接选聘,共选聘了140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到滨海新区和9个农业区县所属村任职
本次选聘,继续坚持面向原籍生的做法,在滨海新区塘沽实行自主选聘试点的基础上,选聘187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区和其他9个有农业的区县所属村任职
本报讯(记者 李川)近日,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本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问: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有组织、有计划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对于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加快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对于优化党政干部来源结构,培养造就经过基层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后备人才;对于引导和鼓励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在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施展才华,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问:本市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总体情况怎样?
答:按照中央和市委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从2008年开始,本市共选聘了97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在农村基层的实践锻炼,大学生村官们的思想日益成熟,意志得到锤炼,能力不断提升,吃苦精神和敬业精神明显增强,与农民群众结下深厚的感情,在做好农村工作和服务农民群众中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风采,赢得了农村基层的欢迎和农民群众的赞誉。
问:2011年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哪些创新点?
答:2011年,全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主要是在选聘方式上做了一些调整和改进。天津有丰富的高校资源,他们的支持从源头上保证了这支队伍的质量。因此,今年我们在全市高校中选择了7所院校进行直接选聘,经过严格的推荐考核程序,共选聘了140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到滨海新区和9个农业区县所属村任职。同时,我们继续坚持面向原籍生选聘的做法,在滨海新区塘沽实行自主选聘试点的基础上,还将选聘187名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区和其他9个有农业的区县所属村任职。
问:哪些人可以报名应聘这187个“村官”职位?
答:具有本市选聘区县原籍(生源地或现户籍所在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或毕业1—3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也可选聘。参加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4)身体健康。(5)符合选聘区县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天津市组织的“三支一扶”活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且服务期满的大学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1次)可作为选聘对象。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聘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