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药物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6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二、 招聘范围:符合报名及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 发布招聘信息: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www.xjrs.gov.cn)
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0年11月8日至 11月28日。
四、 报名:
(一)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28日
(二)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40号、新疆药物研究所人事部门。
(三)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陈小娟 0991-2326560、13999216134
林红洲 0991 -2316006、13999223059
(四) 报名需带材料:必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及能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须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人事信息网上直接下载填写)。
(五)报名其他条件:如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须携带毕业论文本。
(六)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药物研究所公开招聘办公室直接通知本人,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是用汉语进行考试,对非母语考试者不加分。考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
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笔试结束后的第三天,由新疆药物研究所将笔试成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上公示三天。
考试分笔试(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两部分)和面试二部分进行。其中笔试占60%(笔试部分中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占20%);面试占40%。
总分计算方法:笔试×60%(专业×80%+综合知识×20%)+面试×40%。
考试结束后,由新疆药物研究所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上公示三天。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七、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处、新疆药物研究所组织实施。
九、招聘监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自治区卫生厅监察室、人事处及新疆药物研究所纪检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木合塔白尔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玉 山 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处副处长处级
监督电话:0991-8565920
李名义 新疆卫生厅监察室处级调研员
监督电话:0991—8560140
阿合旦 新疆药物研究所总支书记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