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社会保险中心招聘简章
经批准,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中心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名(主要职责为负责办理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安全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办公地点在石林县阿诗玛北路50号),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人员。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单位及性质 | 岗位名称 | 需求数 | 招聘条件 |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社会保险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办公室
工作人员
|
1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社招人员),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或财会知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
1.时间:9月9日—9月13日(双休日照常报名)。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地点:石林县农村社会保险中心(阿诗玛北路50号)。
联系人:杨润嫒联系电话:7791276(13888840657)
3.所需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社招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受理;
(2)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5.准考证领取: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2)领取时间:2010年9月16日—9月17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
1.笔试
(1)范围:事业单位管理制度、职业道德与人际交往、文书写作等基础知识;
(2)时间:2010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
(3)进入面试人员确定: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2。
2.面试
(1)范围:以本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为主;
(2)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上午9:00—12: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示:考试成绩统一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县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考核和体检(一)考核考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进行,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考生。空缺名额在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县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经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招聘纪律(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在石林县纪检监察、保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二)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八、监督举报电话人事部门举报电话:(0871)7796492
县监察局举报电话:(0871)7796265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社会保险中心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