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京剧院等8家单位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京剧演员、滇剧演员、编导、舞美、文博、艺术类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44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应届毕业生(含三年就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及符合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文化艺术事业;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