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笔试考试。对达不到3:1开考比例急需引进的短缺专业人才,报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组织考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省文化厅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网上公告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1)省京剧院、省滇剧院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2)省图书馆、省民族艺术研究院、省博物馆、省考古所、省文化馆、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三)体检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核
由用人单位按计划招聘数等额考核。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七、应聘人员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自荐材料(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四)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填写《云南省XXX(应聘单位名称)2011年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岗位只能填写一个。
八、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71-3623161。
九、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文化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361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