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应聘者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所需文具(橡皮、黑色签字笔、2B铅笔)等。
笔试内容:笔试分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理论知识两部份。专业理论知识考试范围为各岗位所需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每个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拟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前需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后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1天,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要求考生本人持户口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能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网上下载填写好的《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能他人代替,否则视为不合格)。经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程序。
资格复审时,如遇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如考生所留电话号码错误或关停机等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或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资格审查有关资料,如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等,面试方法为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技能操作相结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实际技能操作成绩占70%。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八、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