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龙南关检区招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公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龙南关检区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赣市府办字[2009]39号)和市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招聘工作意见》(赣市口领办字[2010]2号)精神,为做好龙南关检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以下简称“协检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龙南关检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3名,用工单位: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南办事处。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的,予以优先考虑;
3、年龄30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一定写作能力;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㈡附加条件
有外语、计算机及文字写作特长者优先考虑。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1、实行合同聘用制。
2、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每月发给生活补贴800元。除此之外,不享受其它劳保福利待遇。
3、正式聘用后的月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850元,津补贴为300元。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个人基本工资为基数,依照赣市府办字[2009]39号确定的缴费比例,按月缴纳或随工资发放单位缴交部分。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择优录用等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和电话、信函报名。
2、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3、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面试答辩后,具备优先考虑条件的,可适当加分。
4、择优聘用。根据面试答辩和加分等综合情况,由协管员、协检员招聘工作组确定聘用人员。
5、聘用人员确定后,派往用工单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的,下发正式聘用通知。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者,可择优续签合同。
五、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20日。
2、报名地点:请应聘者于正常工作时间到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秘书科(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北区南楼1314房)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请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附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1寸彩照、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上述资料需复印1份存查。
六、面试答辩的时间及地点
面试答辩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咨询电话
市政府口岸办秘书科:0797-8196761,联系人:吴昌翔。
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龙南关检区协检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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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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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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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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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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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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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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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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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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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爱好及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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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要简历 |
(以上部分由应聘者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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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审查 意见 |
审查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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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工作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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