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金溪县乡村医生竞聘263人公告
2016年江西金溪县乡村医生竞聘263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前(截止到2016年11月18日下午5:00),报考前请到官网核实信息在进行报考缴费:
2016年江西金溪县乡村医生竞聘26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拓宽乡村医生选人用人渠道,规范乡村医生准入程序,保证广大农村居民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赣府厅发〔2015〕83号)、《关于推进全市乡村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抚发【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竞聘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
(三)坚持个人意愿服从组织调整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在金溪县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见附件1)下,由县卫计委牵头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聘任乡村医生,为辖区内的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相关工作。
三、竞聘范围、岗位及条件
按农村农业人口1.2‰的比例,面向全县公开竞聘乡村医生263名(具体岗位表及人数见附件2),本次竞聘对象为江西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在册的乡村医生且注册地在本县范围,及在村卫生室连续从事农村卫生工作五年以上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卫生工作,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二)身心健康,能承担相应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 基本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能长期驻村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195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女性55周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四)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能服从一体化管理、岗位安排、工作安排;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未满2年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2、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解除处罚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未满2年的;
3、执业活动超出规定执业范围,乡村医生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至报名之日还未纠正行为的;
4、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自接受处理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未满5年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原则上不设立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我县共有14个乡镇卫生院所在地未设立村卫计室;
2、注册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含分院)的乡村医生,其报考由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及各村委会进行共同协商调剂(就近原则);
3、在村委会担任两委委员的乡村医生,录取聘用后必须服从一体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