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大余县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252人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2016年我县将继续招收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见习。现将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江西省大余县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252人公告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2015、2016年离校未就业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拟报名见习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
二、见习岗位
详见附件1《大余县2016年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表》。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后(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大余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公务写字楼4楼)。
(三)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1、《大余县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报名表》(可自行下载填写,也可以现场领表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
4、《就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一份,A4纸复印。
(四)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确定见习。
(一)双向选择
现场报名完成后,县人社局即时通知并安排见习生携带《大余县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报名表》到所报见习单位会面,如用人单位与需见习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达成见习意向后,即可约定见习开始时间并签订《见习协议》,如未达成见习意向,见习生应返回县人社局重新选择安排。
(二)签订见习协议
达成见习意向后,用人单位应与录用的见习高校毕业生一周内签订见习协议。协议书应明确:(1)见习期限和岗位;(2)见习期生活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待遇;(3)见习岗位职责;(4)见习学员应遵守的纪律等。
五、有关政策
(一)见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