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黄埔区黄埔街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公告
关于2010年黄埔区黄埔街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的公告
因本地社区建设发展需要,根据《黄埔区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管理办法》(埔府办[2009]91号)有关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广州市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广州市黄埔区户籍、中共党员、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随军家属、复退军人优先录取。
二、招聘职数
序号 | 职位代码 | 人数 | 备注 |
1 | A | 4 | 有街道科室、社区居委会工作经历(须提供书面证明),熟悉街道、社区工作。 |
2 | B | 7 | 不限 |
合计 | 11 |
三、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黄埔信息网和街道办事处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0年9月14日至9月16日(星期二至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址:黄埔区海员路183号黄埔街办事处一楼大堂,联系电话:82276393,联系人:谢建宇
2、报名提交资料:
(1)《2010年黄埔区黄埔街招聘社区居委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收件时备查)。
(3)报考A职位者需提供所在街道出具的书面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4)上述证件复印件(A4纸)。
(5)近期大一寸正面彩色相片3张。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一经受理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报名应聘者需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如发现有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进行资格审核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各街道公告合资格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核发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发准考证时,代收报考费用,收费标准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各职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低于此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调整招聘名额;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低于1:3,低于此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调整招聘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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