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2010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增强队伍生机活力,经研究决定,龙岩市市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公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公开招聘职位为龙岩市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公开遴选30人、公开招聘69人,共99人。公开遴选、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及职位资格条件,请登录“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网”(http://www.lygw.gov.cn/gklx)或“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yan.gov.cn)、“龙岩人才网”(http://www.lyrcw.com)、“龙岩人事网”(http://www.lyrcw.com/lyrsw),详见《龙岩市2010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0年10月31日前取得。
(五)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64年11月1日至199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各职位的具体年龄要求,以《龙岩市2010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2010年10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我市的报考者,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2010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龙岩市报考者;招聘范围若限在“全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报考者条件。
(七)参加公开遴选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县(市、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还应征得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者网上报名时应同时将现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电传用人单位备案,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证明原件。
(八)职位中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时间,不作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在入学前如有相关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0年10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十)各职位录(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比例不足1:3的,可相应减少该职位拟录(聘)人数,或报名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自愿的原则进行调剂。
三、公开遴选、公开招聘范围
(一)公开遴选。主要是在本系统内,从事过本行业工作的在编在职同类人员中、从专业对口或相近的选调生中遴选。
(二)公开招聘。主要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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