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下半年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 报考指南
2010年下半年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工勤)人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2010年下半年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工勤)人员?
凡是符合《关于2010年上半年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工勤)人员公告》中的招聘条件和《2010年下半年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工勤)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中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这次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这次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取得内地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生能否报考?
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如何报考?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农民、非公经济社会组织人员能否报考?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标之一,就是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因此,事业单位不论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工勤岗位招聘工作(工勤)人员,只要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受原身份限制,均可报考。
7、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经招考主管部门批准,个别岗位对报考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年龄规定。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8、何为工作经验?
工作经验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验。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计算为工作经验。
9、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如何计算?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
10、何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
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11、报考专业类别如何划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12、对双学历(位)的考生报考有何规定?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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