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学历人员简章(2)
(五)履行聘用程序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6至12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履行正式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考核不合格者(含临床医疗卫生专业拟聘人员在1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其他未尽事项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七)工资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称评聘等,按照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中共银川市委组织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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