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福建长乐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三、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遵守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人事局《关于在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的通知》(榕委组综[2006]1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工作纪律,并做好命题、考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含计生系统)中的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三)本次招考可登录长乐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fjcl.gov.cn查阅,卫生系统招聘公告还可以登录福州市卫生信息网http://www.fuzhou.gov.cn/wsj/查阅。
(四)本次招聘岗位设置的具体专业要求和范围原则上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本公告由长乐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附件:
1、2011年度长乐市基层卫生院拟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一批)
2、2011年度长乐市直医疗单位及乡镇(街道)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
长乐市人事局 长乐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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