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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务员探索实施“六化一挂”考核机制

2011-03-31 09:06  |  未知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近年来,河北省以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为基础,以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处理考核信息为依托,对公务员实行严格考核、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探索实施了“六化一挂”考核运行模式。

  强化制度建设,公务员考核逐步规范化

  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并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同时,根据不同职务层次人员及其工作特点,实行考核预告和考核结果公示办法,提出对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实行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的指导意见。做到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又根据自身具体情况有所补充,有所创新,基本形成了比较严密规范、切合实际的考核制度体系,使考核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务员考核逐步规范化。

  实行平时考核记实制度,公务员考核实现常态化

  全省普遍实行了平时考核记实制度,按照记下来、评上去、用得上的要求,重点抓工作记实、季度自考自查和半年初评三个环节,应用了《平时考核记实手册》,每个公务员每周或半月都要对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详细记载,直接领导定期进行检查并写出评鉴意见。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对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不定期组织联查,并对联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加大平时考核结果的应用力度,提高半年考核结果占年度总考核分数的比例。对平时考核工作做得好、有记载、有评鉴的单位适当提高优秀等次的比例。年度考核备案时,对各单位确定的优秀等次人员的《平时考核记实手册》进行检查,对记载不合格的取消优秀资格。通过严格的平时考核记实制度,公务员考核实现常态化,成为督促公务员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手段。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公务员考核逐步客观化

  为适应公务员多职能、多层级、多门类、多岗位的特点,解决考核内容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和尺度不好把握的难题,河北省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和量化,构建了统一规范的要素体系。

  2007年,河北省下发了《公务员考核量化测评参照内容及其测评参照标准》,对考核所涉及的通用要素做到项目、内容统一完整,对同层次、同类型、同级别的公务员做到尺度相当、要求一致,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则要求不同、区别标准。

  经过几年的实践积累,面对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河北对2007年的测评参照内容及其标准作了修改完善,新的考核量化测评参照内容及其测评参照标准共有四个特点:一是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理念,将“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列为“德”的考评项目。二是抓住共同点,突出主要点,兼顾不同点,按岗、按职提出不同要求。如对“绩”的考核,针对处级和科级,区别设置了考核要素。三是富有先进性又具可行性,把指标定在“跳一跳,够得着”的水平上,避免出现鞭打快牛和高不可攀的极端现象。四是设定了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参考标准,增强了刚性,减少了弹性,避免了随意性。通过实施量化考核,增强考核内容的操作性,公务员考核逐渐实现客观化。

  内部测评与外部评议结合,公务员考核逐步民主化

  为扩大考核民主,坚持内部测评和外部评议相结合。在内部,通过公开考核程序、量化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步骤、实行网上公开述职,保障群众在考核工作中的民主权利。在外部,通过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实行社会评议监督制度,扩大民主测评面。主要是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及服务对象评议公务员,倾听他们的意见。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部门和单位的公务员,考核时通过发放意见反馈卡、设置意见箱、填写民主测评票、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并作为公务员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实行内部测评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方法,逐渐实现了单位领导、同级、下属及服务对象共同参与的全方位考核,拓宽了群众参与的民主渠道,使社情民意成为考核评价公务员的重要指标,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日益增强。

  严格考核工作程序,公务员考核逐步科学化

  河北省公务员考核测评分准备阶段、测评阶段、数据处理阶段、综合分析阶段四个阶段进行。按照领导分工负责制原则,领导测评的权重一般为60%-50%,群众测评的权重一般为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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