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2011安徽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4)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主管厅局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省直主管厅局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值班,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咨询服务等工作,并确保电话畅通。及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各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对招聘岗位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须作出规范性解答。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各招聘单位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4月22日16:00前完成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的改报名资格再审工作于18:00前结束。4月24日9:00-10:00查询本单位各岗位缴费人数,11:00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报告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情况;4月25日9:00-16:00进行岗位取消后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报考人员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除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外,对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2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23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1年5月7日至9日期间,由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5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或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人员的岗位,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中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空缺的岗位可于今后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统一考试
201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统考笔试内容按报考岗位分为: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统考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8日上午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英语、计算机和写作。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统考笔试考试大纲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发布。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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