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2011安徽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6)
(五)资格复审
省直主管厅局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综合考虑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情况,按照1:3到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
(六)专业测试
省直各招聘主管厅局按规定要求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先锋网及本厅局网站上公布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公告应当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厅局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须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组织实施,一般集中在6月至8月进行。
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说课、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潜能。专业测试试题由省直招聘主管厅局或招聘单位按规定自行组织命制,也可委托省人事考试院或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命制。
面试、说课、技能操作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专家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等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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