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安市事业单位招聘381名工作人员(2)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安市人力资源市场(美林街道办事处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一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信息表》中有设置学位要求、户籍要求和其它要求招聘岗位的,须提供学位证书、户口簿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1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提供学历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且应于2011年7月31日(硕士、博士学位延长至2011年10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其他所需材料的原件。
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供所任职且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2、非普通院校毕业生未能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电子注册学历备案表(不含其他网站),以便核查;网上未查询到的,考生需提供盖有省级或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招生名单或毕业生登记表。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级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每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南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在表上粘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表格可由南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nananrc.net)自行下载,并缴纳考务费80元。
5、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应现场填交《南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文件依据,如未能现场提交的,最迟应于笔试前向南安市人事局录用流动综合管理科提供材料进行认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果超过《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以外的,但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与所需专业一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由南安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4、属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该部分报考人员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㈤资格审查: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南安市人事局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领证地点为南安市人力资源市场。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