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2)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和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2、方式:统一集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成绩: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省编办门户网站公布。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省编办综合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编办门户网站公布,并逐一通知面试人员。
1、组织实施。由省编办负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成绩。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省编办统一组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省编办负责。
(二)考察。省编办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三)体检、考察不合格按该应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替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和省编办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编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情况说明
本公告由省编办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省编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3133941。
附件:
1、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
3、考生查分登记表 |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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