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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省莘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1-07-21 14:59  |  莘县人保局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招聘单位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

  A类职位(含在    B类职位报名结束后,继续报考不满招考比例的B类职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

  缴费时间:2011年7月29日08:00-8月2日08:00

  应聘人员在报名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莘县人事信息网(www.sxrsj.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8月6日-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B类职位的硕士研究生及报考文广新局解说员职位的考生也必须打印,已备面试时使用)。逾期不能打印。

  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低保证及发放低保金存折(原件、复印件)或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报考A类职位和不满招考比例的B类职位的考生,于8月2日(8:30-11:30;14:30-18:00)到莘县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根据国家规定,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统一加1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8月1日(8:30-11:30;14:30-18: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莘县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在网上缴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加分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实施加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内容、方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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