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高要市事业单位招聘137名工作人员公告(3)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拟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聘职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高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评、实地操作(如教师试讲、医生的病例判断、处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工作严格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确保新录用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成立考察组,每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经高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高要人事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录用。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高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