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省安庆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2011年度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116个。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宿松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职位简章》。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经县人社局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为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单位。
1、报名时间:8月1日—8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县人社局三楼人才市场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5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人员属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我县乡镇卫生院正式职工不得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职位。
4、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实际情况。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所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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