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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费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1-07-27 14:42  |  费县人保局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费县乡镇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公开考聘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的条件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尚未就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

  (五)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六)费县户口。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7月30日至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截止时间7月31日下午5:30。

  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办理报名手续,责任自负。

  (二)报名地点:费县劳动保障服务大厅(地址:费县和平路中段原劳动局一楼)。

  (三)报名方法:按照公布的考聘范围和条件,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报名。证件不全者一律不予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每人交报名费、考务费70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 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于8月2日到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

  (二)笔试时间:8月4 日上午9:00-11:30。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于 2011年8月8日在费县人社局、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xrsw.cn)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2011年8月10日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单,8月12日参加面试。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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