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费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以普通面谈法为主;计分采用百分制。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招聘职数中末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2011年8月13日公布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于2011年8月16日进行。
对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不得超过一次。
五、考核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聘用考核政审范围的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聘用考核政审范围人员名单,在费县人社局、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xrsw.cn)张榜公布。考核工作于 2011年8月22日进行。
对报考人员因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见网上通知)。
六、聘用及聘用后的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公示期满后,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职务并套改工资;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
对伪造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有关纪律,并经查实的人员,三年内不准晋升各类职务,不准参加各类人事考试。聘用后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解除聘用合同。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