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西省星子县事业单位招聘24名工作人员(2)
(四)考察
1、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2、依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为考察对象。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若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则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和反映问题经调查无实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资格。
(七)聘用和管理
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见习期为1年,月工资按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执行。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规定的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延期转正,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设立举报电话:
县监察局:266612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63398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星子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下页)
星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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