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陕西岚皋县招聘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和《岚皋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和人员流动暂行办法》(岚组字〔2008〕4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缺额实际。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委办公室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共14名。其中:县委办公室通讯员1名;县政府办公室通讯员1名;县药监局药监大队3名;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5名(其中:会计岗位1名);水利局下属事业水利队2名;县职业中学专业教师2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在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报到手续的未就业的计划内统招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本县户籍(户籍登记时间截止2010年12月30日前)或岚皋籍生源。本科以上学历不限户籍,但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岚皋户籍或岚皋籍生源优先。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二)岗位条件
1、报考县委办公室通讯员岗位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文史类专业,男性,未婚,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2、报考县政府办公室通讯员岗位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学历,文史类专业,男性,未婚,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必须具有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
3、报考县药监局药监大队岗位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药学、医学、法学、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4、报考水利局水利队岗位人员应具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水利或水利水电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 29日以后出生)。
5、报考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应具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工程类(包括工民建、测绘、市政工程、房地产管理、城乡规划、工程概预算、安全工程等专业),会计岗位所学专业为财会类,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 29日以后出生)。
6、报考县职业中学专业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机电一体化及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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