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省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公告(2)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缴费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交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名、缴费时间为2011年8月12日至21日24:00,报名时间与缴费时间同步,网上缴费成功即报名结束,网站为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hunan.gov.cn)、
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参加笔试的市州。
(二)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填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届时将查验拟面试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如有报考人员填报本人不符合条件的职位,或填写的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并按公务员考试的有关纪律进行处理。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考生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于8月21日带上述凭证和网上报名表打印件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咨询电话:0731-84688383)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三)考试的内容、时间与地点
1、考试内容:(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2)面试。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个别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须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交费的考生于9月12日至16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考申论。笔试地点设在各市州,考生必须按报名时选择笔试的市州参加笔试,具体考场安排详见考生自行下载的准考证。
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合成:(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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