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招聘教师方案
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是一所由省政府和省军区共同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福州市仓山学区,系全额拨款省直事业单位。根据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福建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拟公开招聘2名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一线教学工作需要;
5、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教研能力;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一):管理学教师1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行政管理或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岗位(二)、会计学教师1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会计学或会计硕士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外相关专业留学经历,并取得硕士学位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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