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西武宁县信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4名,其中法学类专业的2名,报考比例为2:1;不限专业的2名,报考比例为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时,则相应递减所招聘计划数。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对于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计算总成绩。
四、报考条件
(一)招聘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2、报考年龄必须在26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口齿清楚、能履行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犯罪或有严重违纪行为正在审查尚无定论的;
3、在校期间曾受过纪律处分,毕业后仍有违纪行为目前正处在党纪或行政处分期内的;
4、其他不宜参加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者携带毕业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和4张2寸近期免冠照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21日至8月23日下午六时,报名时需交纳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经考生资格审查小组集体审查合格,方能取得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
(三)考试:
考试为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8月27日上午,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择优聘用
(一)分法学类和不限专业类两类分别确定入闱人员,确定入闱人员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试总成绩予以张榜公布,公示期七天。
(二)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五年之内不得离开信访局。
七、待遇
接待中心属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聘用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武府发[2004]22号文件规定的待遇。
县监察局受理举报电话:0792-277260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举报电话:0792-2781387
县信访局咨询和受理举报电话:0792-2761231
武宁县2011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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