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福建省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5)
六、考察
招录机关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录用
招录机关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在福建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和各设区市相关网站公示7日后,报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拟录用人员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
被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录机关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录机关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符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的理由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八、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政策咨询电话: 0591-87831375、87822088(政府系统咨询),0591-87875512(党群系统咨询)。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请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2011年8月17日至8月26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监督电话
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公务员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591-87846080。监督电话服务时间同电话咨询服务时间。
(三)银行咨询电话
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6。
(四)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在2011年10月28日后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询。各设区市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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