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招聘工作人员
为全面规范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保障法律援助的顺利开展,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本市公开招聘1名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职位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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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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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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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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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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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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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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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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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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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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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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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且有律师证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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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8月1日至199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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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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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8月30日至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费300元/人。
2、报名者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户口簿;④律师证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⑤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初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区编办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核发准考证。
5、在招考过程中,如有考生被举报弄虚作假或违法违纪违规,经查证属实,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
1、总分100分。专业知识占60%,包括《民法通则》、《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共知识占40%,含法律文书写作。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以有法律援助工作经验的优先(由县级及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和依据)。
3、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达不到报考比例,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
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公共知识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优先。
具体考务工作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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