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延津县基层医疗机构招聘公告
为确保我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按照新卫办[2010]4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基层医疗机构会计核算工作站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为延津县基层医疗机构会计核算工作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已取得会计资格证;
6、新乡市及所辖县(市、区)户籍。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几个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9月8日—9月15日
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东三楼)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在新乡人事人才网、新乡市人才市场、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延津县电视台等媒体和公共场所发布公告。
报名时应聘者应持以下材料(原件及A4复印件各一份):
(1)毕业证;
(2)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3)有效身份证;
(4)会计资格证。
报名时填写《延津县公开招聘会计核算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相关复印件附后),经资格审查后,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按规定交纳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100元、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照片5张。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2:8的比例出题,满分为100分(按70%比例计入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实行评委打分,满分为100分(按30%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
(四)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总成绩,经体检、考核,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在接到录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凡被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档案由延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解决全供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
即时招聘信息请登录延津信息港(www.yanjin.tv)。
咨询电话:7690016
延津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
会计核算工作站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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