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事业单位鹤壁市山城区招聘在职教师公告(20名)
为了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20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南省鹤壁市山城区2016年招聘20名在职教师公告
一、招聘人数
山城区中小学教师20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山城区以外任教的中小学正式在编在职教师。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政治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报考小学岗位,需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中学岗位,需具备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山城区教育科技局北一楼(山城区前进路中段)
(二)报名提交资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主要业绩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16年山城区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后)纸质版1份。
5.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6.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采集图像。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一是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证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进行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三是承诺聘用后在山城区学校最低服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