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滁州全椒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为全椒科学发展、跨越争先提供人才保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人数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共青团全椒县委副书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县旅游局(县体育局)副局长各1名。
二、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全省范围内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已登记人员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干部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机关副科级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
4、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且已被聘用。
5、根据工作需要,部分职位的报考人员除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专业和工作经历要求: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位:工业经济、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或从事相关部门工作满2年;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位:交通工程、交通管理相关专业,或从事交通管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规定的提任使用期限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被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的;因其它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三、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全椒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县委组织部设立报名点,负责报名登记、资格审查、汇总及准考证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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