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福建省云霄县事业单位招聘79名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0月18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云霄县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原县委四楼)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B卷》;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6年10月17日至1993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7、报名截止前常住户口在我县(不含常山户口)的报考者,均视为本县报考者。云霄县生源2011年应届院校毕业生,视为本县报考者;在本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视为本县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设区市”、“本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具备《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0月1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云霄县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原县委四楼)。咨询电话:0596-853355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名时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报到证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80元。报考者填报和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招聘资格。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在职报考者必须在体检前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其中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得报考。
5、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取消招聘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6、参加云霄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者,报名参加2403职位招聘,可免考,由所在服务单位主管部门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考核,考核和体检合格,县人事局给予办理招聘手续,聘期满五年后才能流动;参加福建省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的云霄县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2404专门职位考试招聘,当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准予开考。
7、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1年度秋季)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招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
8、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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