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吉林高速公路支队交警大队考录人民警察公告(3)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于2011年12月7日至12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在吉林警察学院(地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进行。考生须持报名表(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到吉林警察学院参加体能测试。未参加体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1年12月12日8时30分至12月15日16时30分。
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
(五)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
已被确认的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2011年12月15日下班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7.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核减招考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考生要在12月9日15时前,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已报名但未达到1:3比例的考生经体能测试合格的可在12月10日8时30分至11时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其他职位。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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