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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简章

2011-12-08 15:17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根据《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年龄在35周岁(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应聘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  7、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8、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9、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共招聘会计工作人员8名,其中临港一中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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