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夏地矿局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快地勘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结构,参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地矿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具有宁夏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地质事业,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及相近专业,限于汉语言文学(教育)、文秘、新闻、思想政治(哲学)专业,计算机二级以上,英语四级以上,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三)爱好写作,有较强文字水平和写作能力;
(四)年龄30岁(含)以下,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2岁。
四、招聘计划
文秘工作人员5名。
五、网上公告
在 “宁夏地矿网”、“宁夏人才网”公告,公告截止日期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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