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招聘公告(3)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以上的考生中按1:3比例依成绩高低次序确定(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成立面试考评小组,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发给面试成绩通知书。
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由市环保局以电话形式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届时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六、体检、考察
体检人选从考试成绩合格分数(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成绩高低次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考核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现实表现及对其学习、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核实。
遇到体检或考核考察人选不合格时,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按成绩高低次序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我局将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选,通过湛江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gdzj.lss.gov.cn)、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gdzjepb.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向市人社局申办聘用人员的人事聘用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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