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1年山东省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年山东省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12-22 13:46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四、考试

  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类岗位,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卫生类岗位,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卫生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其它事业单位岗位,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定向1、定向2、通用管理,公共基础知识占40%,申论占60%,公共基础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特困考生、大学生应征入伍考生、“省优”考生、定向(三支一扶、支援西部、村官)考生、独生子女考生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体育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纪检部门、人社部门进行监督指导。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参加笔试。总成绩按面试、笔试各50%计算。

  五、考核体检聘用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列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整合归并专业拟聘用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所招聘单位性质列编,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本简章由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12876 5213136。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

  1、2011年邹城市教育系统招聘计划表

  2、2011年邹城市卫生系统招聘计划表

  3、2011年邹城市其它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