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认监委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2)
(二)考生资格复审资料和证明材料
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该部分复印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
1.应届毕业生:(1)1寸彩色照片4张;(2)六份材料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3)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人社部网站下载,手填/打印件,贴1寸彩色照片);
2.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及其他人员:(1)1寸彩色照片4张;(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提交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无业证明);(3)六份材料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社部网站下载,手填/打印件,贴1寸彩色照片);(5)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复印件。
对于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且与报名初审材料不符的考生,我委将依据公务员考录相关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相关工作
为便于招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将在征求考生同意后,组织全体考生于2月24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委承担,体检的地点和其他具体要求在考生资格复查结束后统一通知安排。
考察工作将按照考察人数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进行。
六、其它要求及事项
(一)参加面试及体检的所有考生须出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与工作人员核实身份。
(二)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侯考室,自行携带的须暂时交由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我们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情节的考生,我们将把有关情况报告人社部,由其进行处理。
祝各位考生春节快乐!
附件1:认监委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赛福特大厦地图
国家认监委人事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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