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宁夏灵武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和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由灵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200分。
(4)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子女加20分;
②回族考生加5分;
③同一报考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
(5)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灵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含加分)控制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6)笔试成绩于笔试7日后在灵武市政府网发布公告。
灵武市政府网: http://www.nxlw.gov.cn/
查询电话:0951-4031938
2、面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灵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一览表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灵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分值:为100分。
(4)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按报考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与笔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 :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第3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进行面试。
(5)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灵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面试前5天通知考生。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由灵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手册》制定面试方案,面试方案须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在面试方案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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