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省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工作方案(2)
四、实施步骤
此次招录工作和全省“四级联考”统筹考虑,与2012年全省公务员招录一并实施。主要步骤有: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和备案等。
(一)制定录用计划
此次定向招录全省计划总数为2177名,其中:从村主职干部中招录309名,原则上每个县(市、区)3名;从“五项目”人员中招录1868名,原则上每个乡镇2名。计划分配方案由省委组织部下达各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党委组织部。各地结合本地县乡规模大小、编制缺额、“五项目”人员实际人数及分布情况,在招录计划总数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确定招录职位,并按照“四级联考”工作方案的统一要求,将招录职位一并上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四级联考”同步实施。
(二)发布招考公告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在2012年3月份启动全省“四级联考”,向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下发“四级联考”工作方案,并统一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
(三)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
各市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五项目”人员可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对通信不畅地区,也可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协助考生网上报名,统一下载准考证;村主职干部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并统一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资格审查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笔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场均设在武汉。
(四)资格复审、调剂
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招录单位做好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员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实行网上公开调剂。
(五)面试
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以市州为单位实行集中面试。各市州具体面试方案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派驻面试工作巡视检查组。
(六)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差额考察比例确定,体检程序、公示范围、办理录用手续等具体事项,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性规程,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凡享受这次优惠政策参加定向考录的人员,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后,在所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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