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春季福建泉州市属医疗卫生系统招聘公告(2)
对于因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所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考试的报考者,网银将在半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4、准考证下载及打印。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并成功缴纳报名费后,可于4月16日至4月20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通过登录考生通道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必须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符合规定,即必须为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考生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对“其他条件”有作要求的岗位的考生(如两年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中级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好本人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不得用《报名信息表》代替准考证参加考试。
6、考生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不得同时报考两个或以上岗位,也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另行组织面试。
(一)考试科目
1、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病理方向)、临床医学(超声诊断学方向)、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学(超声医学方向)、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康复治疗学(西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药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妇幼卫生、预防医学(妇幼保健方向)、麻醉学、病理学的考生,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2、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护理或助产的考生,考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
3、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时间:2012年4月22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录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泉州卫生网查询。
(五)笔试成绩合格线。泉州市光前医院和泉州市急救指挥中心的所有岗位不设合格线,其他岗位考试合格线为50分。
五、考核、体检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考试合格的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无符合条件对象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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