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南安市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141名人员公告(2)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拟取得学位类别的学校证明和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
(2)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在首页中点击学历查询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该岗位。如果专业名称不一致,但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与所需专业(学科)相近的,由南安市2012年赴医学院校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报考。
2、“临床医学”专业指医科大学(医学院)的“临床医学”专业,不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毕业生的专科段学历需为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麻醉学、病理学专业的专升本毕业生可放宽到专科段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的本、专科段学历需与研究生段学历的类别一致(如研究生学历为临床类别的,本、专科段学历也应临床类别)。
3、NA002-NA036岗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⑴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⑵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⑶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4、符合加分条件或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文件依据进行认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和自动放弃优先聘用资格。
5、交验报名材料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考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否则视为弃权。
6、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法进行,不组织笔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4月13日—15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地点: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报考人员于2012年4月13日上午10:00-12:00在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F楼一层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内容
1.公共综合知识(类同于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内容)
2.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及医学伦理学等。
(三)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
考生加分项目按国家、省、泉州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加分项目。
(四)资格复审
按照拟聘用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足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确定后,将组织对考生学校出具的成绩单、个人鉴定、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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