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南安市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141名人员公告(3)
(五)优先聘用条件
如果同一职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按下列优先聘用条件依次优先聘用:
⑴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本科职位的;
⑵获得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⑶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⑷取得学院出具的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证明材料的。
如果均符合相同优先聘用条件或者均不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考生高等院校在校期间总平均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聘用。
七、选择职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生面试和资格复审合格后,将统一选择职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选择职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人选将按照拟聘用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核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
(一)选择职位
同一职位代码中如有多个不同单位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南安市人事卫生部门提供的服务单位相应职位。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
选择职位完成后,南安市公务员局、南安市卫生局将组织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在各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具体签订协议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将通过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F楼一楼大厅、“南安卫生网”(http://www.nawsj.com/)和“南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nananrc.net/)及时公布。
八、体检、考核、聘用
(一)体检
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统一执行2005年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生体检合格后,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现实表现。同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各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各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和“南安卫生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审批权限取消聘用资格。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招聘职位无报考人员补缺时,可从符合该职位条件要求且服从调剂的落选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受聘人员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关系。
九、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3月1日前取得。
(二)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2年8月15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个人档案寄至南安市公务员局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南安卫生网”和“南安人事人才网”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附件:2012年春季南安市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名表 .rar
南安市公务员局
南安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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