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佛冈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四、体检
体检在佛冈县人社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执行。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为参加政审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
五、考核
参加招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体检合格者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由佛冈县人社局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七、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按事业单位调入或聘用人员有关程序办理,并签订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调离本县。
本公告由佛冈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佛冈县人社局:0763—4292111;佛冈县教育局:0763—4281171;佛冈县卫生局:0763—4281657。
附职位表: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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