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平顶山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
(一)博士研究生
1.根据人才紧缺程度、学科建设需要和学术水平,提供安家费3-15万元。
2.提供购房补贴10万元或提供100㎡以上住房一套。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1-3万元,理工科3-5万元。
4.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
5.配偶符合条件者安排工作;协助安排子女上中、小学问题。
6.来校工作后,未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者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已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者享受校内教授待遇。根据学校规定,每月另发放博士津贴。
(二)学科带头人、教授、紧缺专业的优秀博士等其他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三、招聘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且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毕业于“211”或“985”工程院校”>或相关专业类院校,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品行端正,气质良好,教学、科研能力突出,能够胜任教书育人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博士研究生等其他高层次人才
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等其他高层次人才由学校人事处牵头随机组织面试,人员确认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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